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敢為善為 方能有為 把好“四個度”依法有效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
2023-11-01 17:44  來源:儀征市人大

如何依法行使好重大事項決定權,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,并在一定時段內(nèi)具有廣泛影響力、號召力,事關地方人大的權威,事關經(jīng)濟社會發(fā)展全局。結(jié)合我市人大常委會的實踐和探索,筆者認為,關鍵要把好四個“度”:

講高度,增強人大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的主動性。地方人大行使對重大事項的決定權是人民和法律賦予的權力,是憲法和法律規(guī)定的職責。理直氣壯地行使決定權是維護憲法尊嚴的有力舉措,是秉承民意的重要體現(xiàn),也是樹立人大權威的有效手段。應當站在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和實現(xiàn)人民當家作主的高度,充分認識依法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的重要性、必要性,走出“擔心越權”的思想誤區(qū)。一方面,人大作為權力機關,要切實增強主動履職意識,審議決定重大事項應在法律規(guī)定的框架內(nèi)積極作為;另一方面,“一府一委兩院”也應進一步增強人大意識,從遵守憲法和法律的高度,對理應提交人大審議決定的重大事項,應當及時依法向人大常委會報告,并認真抓好人大決議決定的貫徹落實。

講適度,明確人大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的范圍。準確有效地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,就必須對重大事項進行科學界定。應注意把握以下原則:一是依法辦事原則。審議決定重大事項,必須將法律規(guī)定賦予本級人大常委會的職權范圍的重大事項,有效納入討論決定范圍。二是事關全局原則。緊扣黨委重大決策、政府重點工作,找準人大依法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與圍繞中心、服務全局的最佳結(jié)合點,適時討論決定重大事項。三是群眾利益原則。結(jié)合全過程人民民主實踐基地、人大代表“家、站、點”等載體,及時收集民情民意,將社會普遍關切及時列入重大事項作出決定,并做好實施監(jiān)督工作,切實維護好群眾利益。

講法度,完善人大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的工作機制。探索建立重大事項“年度清單”制度,推動重大事項決定權主動行使、實質(zhì)性行使。一是厘清討論決定重大事項“邊界”。依照上級關于健全人大討論決定重大事項、各級政府重大決策出臺前向本級人大報告的有關規(guī)定,從人大、政府層面分別完善相關制度,讓相關部門“對號入座”。二是規(guī)范討論決定重大事項“流程”。每年底前,由市政府辦公室扎口歸集政府及其部門提出的、下一年度擬向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報告的重大事項,經(jīng)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、提交主任會議討論,并報市委同意后,再列入常委會年度工作計劃;特殊情況需要增加的,經(jīng)主任會議報市委同意,可提請常委會會議審議。三是提升討論決定重大事項“效果”。健全包括決定前的調(diào)查研究、決定中的審議表決、決定后的跟蹤問效在內(nèi)的相關機制,特別是在動議、論證、實施、評價等關鍵節(jié)點擴大公眾參與,著力改變重大事項決定“一決了之”現(xiàn)象。

講力度,提高人大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的能力水平。人大常委會依法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,既要解放思想、敢作善為,又要規(guī)范操作、方法得當,更要注意切實提高相關人員履職水平,使之與所承擔的職責使命相適應。通過組織學習、舉辦講座和參加培訓等方式,著力提高常委會組成人員能力素質(zhì);改進調(diào)查研究的方法,更加直接、準確、及時地掌握情況;改進審議方式,推行重點發(fā)言人制度,邀請專家學者作為“外腦”列席會議,確保能夠議到點子上、講到關鍵處。同時,將重大事項決定權與監(jiān)督權、任免權有機結(jié)合,通過公開相關信息、發(fā)揮代表作用、加強跟蹤監(jiān)督、接受公眾評價等多種措施,綜合運用工作評議、詢問、質(zhì)詢、特定問題調(diào)查等剛性監(jiān)督手段,強化對重大事項決定和執(zhí)行的結(jié)果運用,促進決議決定落實。(亦木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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